台灣地區事業廢棄物每年產出量為垃圾量的兩倍,高達約一千五百萬公噸;其中又有約六十五萬公噸者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。根據近年各方資料顯示,其中約有百分之七十並未被妥善處理。在昇利化工事件爆發後,違法處理的問題才浮出檯面,而各地有害廢棄物任意傾倒的消息也不斷傳出,可見問題嚴重之一斑。
環顧台灣地區之中小企業,大都無能力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;且廢棄物處理投資初期成本高、風險大及諸多政策不確定因素,致使合法之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嚴重不足。本基金會有鑑於此,未來將積極輔導有意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的國內廠商,建置合法、完善之廢棄物處,以將事業廢棄物任意傾倒的危害減到最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