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鼎BOT案 公開說明會應重新辦理,並應完備各項程序
113年3月14日晶鼎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「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案」(以下稱晶鼎BOT案)公開說明會,環管署認為會場管理、人員意見發言處理等程序有相當瑕疵,請晶鼎公司應再另行辦理公開說明會。
113年3月14日所辦理的公開說明會
環管署表示,晶鼎BOT案為環境部列管之環評開發案件,於112年3月29日環評監督時發現該案有違反環評法情事,並已依規定處分30萬元,目前晶鼎公司已自行拆除違規建築部分,但其在113年3月14日所辦理的公開說明會,該署檢視各方所提資料後,認為會場管理、人員意見發言處理等等項目有所瑕疵,未能達「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作業要點」之精神與規定,因此請晶鼎公司應再另行辦理公開說明會,如晶鼎公司後續未依法踐行環評程序逕自進行施工作業,將依法處分。
環管署強調,公開說明會只是晶鼎BOT案眾多程序之一,晶鼎公司後續仍需依法規要求取得各機關許可,完備程序後才可再續行開發作業,其開工也應依環評法相關規定,於施工前30日通知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並於施工前辦理公開說明會,並持續強化落實地方溝通機制,緩解民眾疑慮以完善企業社會責任。
未來環管署也將持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作業,確保開發案件依通過之環評書件內容切實執行。